首页 > 龙南律师 > 如果公安局不处理案件怎么办?

如果公安局不处理案件怎么办?

admin 龙南律师 2024年03月08日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后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杭州律师咨询 宁波律师 杭州公司法律师 庆元律师 成都新都区律师 青岛城阳区律师 安庆潜山市律师 昆明律师 沈阳律师 杭州房屋律师 杭州房产纠纷律师 杭州律所 武汉律师 唐山律师 荆州律师 新余律师 黔南律师 毕节律师 太原律师 婺城律师 海盐律师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滁州定远县律师 安庆岳西县律师 北京大兴区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聊城律师 温州律师 金华律师 衡阳律师